學生申請專利應注意些什麼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 陳天龍

近年來學生創意無限,許多國際間的創意大奬都落在學生的身上,但是這些大奬的創意是否也都申請了專利呢?是否專利的內容和您自己想像的權利相同呢?也許不盡然,因為專利有許多的專業用語,有時並不是十分了解它的意思,若是在申請專利時沒有注意,也許等到要主張專利權時,就並不會事事如意。

學生申請專利時,一定要注意的有下列幾點:

  1. 發明(創作.設計)專利權人的不同:

    發明(創作.設計)人是這件創作的構思人,一定是自然人,而專利權人則是申請專利後的權利所有人,可以是自然人,也可以是公司法人。

  2. 發明(創作.設計)人與專利權人可以是同一人;但若是不同人,則需要填專利讓渡書(台灣已取消,國外則許多國家仍保留),就是發明人證明將申請的權利讓給他人,一旦讓給他人申請,就表示對該專利案讓予他人申請了,一般是公司的員工讓給公司或出資者申請專利;當然也可以部份讓予,認真地說起來可以很複雜的。

  3. 專利權人可以是多個,比如:幾個共同發明人,或者自己及一公司等等,但要注意,若專利權人為多個時,只要是影響到專利的存在,如販賣讓予或授權等,都要每一個專利權人都同意才可已,比如五個專利權人,四人同意賣專利或授權,但只要一人不同意就不可以左右這個專利,常常在實務上,看到一伙人高高興興的一起發明及申請專利,到最後翻臉甚至大打出手的大有人在,令人不勝唏噓,所以專利權人最重要,為避免未來的阻力考量的話,要慎重考慮,原則上是愈少人愈好。

  4. 所以,通常老師或大學教授要掛名共同發明人,若未涉及專利權人,其實倒也只是有個名分而已,並沒有多大的實質意義,但若是同掛名為專利權人,那可就有實質上的權利問題了。

  5. 通常學生會認為大部份都是自己的創作,應該屬於自己,但老師或教授則認為是有畫龍點睛之功,二者之間各有說法,也各有道理,主要是相互能協調是最重要的一環。

  6. 申請專利就是要花錢的,如何花在刀口上值得構思,不管是出資者或是學生本身要來扛起,要細細思量,好好規劃一番,一般是看申請的項目,發明案或新型案,時間上有不同的考量,可以選擇1-2個重要的國家來申請,其他的以後(一年內)再來考量,這個時間再去找金主來出資,當然就還有一些細節要商量了。

  7. 申請專利時,一定要和專利業者好好溝通,有不同的要問清楚,尤其是專利範圍,需要仔細的交流,以免申請的權利並不是自己想要的重點,這個很常見喔,要小心!

  最後,應說明的是,專利申請是一種保障自己辛苦的研究成果,在申請時重視自己應有的權利是很重要,但也要顧及未來的發展,我的意思是說,若是出資者願意出資然後提供您不錯的就業,也算是不錯的考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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